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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「為桃園做研究」桃園市政府大專校院學生創新點子及研究實作競賽

  •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
    1. 蒐集目的:辦理「115年度桃園市政府大專校院學生創新點子及研究實作競賽」報名、審查、獎勵發放及成果展示相關作業。
    2. 蒐集依據:凡提供個人資料填寫本報名表,即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予主辦單位(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)及執行單位,依據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    3. 第三方隱私保護:提案內容如涉及具隱私性之第三方(如受訪者、研究對象)資料,應依學術倫理妥善處理,不得於作品中直接顯示;如須載明以佐證研究內涵,應以假名、代碼、代號等方式處理,以維護被研究者之隱私與權益。
    4. 參賽人員報名本活動,即視為同意本活動簡章及注意事項之規定。
    5. 資料正確性保證:本參賽報名表格相關內容將作為未來發放獎金、競賽成果展示及獎狀內容等相關資訊之依據,請務必仔細填寫;如因內容填寫不實、錯誤或不明確,悉由參賽者自負全責。

  • 作品授權同意事項

    1. 參賽同意:參賽者同意全程參加競賽與展示,並同意主辦單位對作品內容進行刊登、展示及推廣。
    2. 著作權歸屬: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原著作人所有;但參賽人同意授權桃園市政府基於推廣或非營利之目的,不限地域、時間、方式,得以公開陳列、展示、傳輸、重製等方式無償利用該作品,並承諾除標示作者姓名外,不對桃園市政府及其附屬機關(構)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    3. 原創性保證:參賽人保證所完成之受獎作品係自行創作,擁有完全權利與權限簽署並履行授權同意書,且已取得簽署該同意書之必要第三人同意與授權,並未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,或違反法令之事;如有違反前開保證,參賽人同意自行負責。
    4. AI工具使用揭露:參選作品內容(如文字、圖片、影片等)若使用任何人工智慧(AI)或生成式人工智慧協助創作或編輯,請於報名表中說明工具名稱及使用方式。
    5. 違反責任:如違反本授權同意書各項規定,參賽人將自負法律責任,且桃園市政府得追回全數獎勵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