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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共享平台權限申請單(V1.0)

  • 發布單位:智慧行政組

1.有公務雲帳者即有一般使用者權限,無需申請。

2.僅機關管理者需申請,配賦所屬機關上架資料審核、上架資料管理、上架資料監控、應用系統監控及機關使用者管理之權限。

3.如管理者職務異動或離職,請新任人員填寫權限申請單時,務必於原管理者帳號欄位填寫必要資訊。

4.管理者帳號原則每個機關至多2人(管理者及其代理人各1人)。

5.資料請確實填寫,如有疑問請洽智發會智慧行政組。